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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实行新高考后,考试和录取政策发生了哪些变化? (2021-03-23 18:08:12)
分类 : 志愿填报

      

           2019年12月13日,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了《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从此拉开了新高考的大幕。与2019比,2020年高考在考试、录取和志愿填报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下面,我对山东省高考改革前后的政策变化进行了汇总。预计2021年会在2020年基础上还有新的变化,目前还没有公布,待2021年的新的政策出台后,我再进行及时补充修改。

 

    一、考试科目和赋分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一)考试报名变化

  

      (1)报名时间

 

改革前

改革后

 

报名时间

高考报名在高三上学期11月份一次完成。无等级考试。

分高考报名和等级考试选考2次进行。高考报名安排在高三上学期11月份,等级考选考安排在高三下学期4月份。

          说明:将高考报名和等级考选考分两次进行,主要是从考生等级考科目选考角度考虑,等级考选考要求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高考报名后的12月份还有一次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补考,部分考生会参加此次补考,考生等级考选考科目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推迟等级考选考至2020年4月份。

      

          (2)选考资格

 

改革前

改革后

 

选考资格

没有选考资格限制,对于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科目成绩没有明确规定。

学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说明: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有不合格的科目,不影响夏季高考报名。具有普通高中完整学习经历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参加高考,但是影响选报等级考科目,合格考不合格的科目不能选报。

 

           (3)报考科类

 

改革前

改革后

报考科类

分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等5类

分普通、艺术、体育等3类

           说明:改革后,不再文理分科,报名时也不再有相应的科类。

 

 

    (二)考试科目变化

 

改革前

改革后

 

考试科目

“3+X”考试模式,即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理)综合,共4科。

“3+3”考试模式,即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加上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选择的3科。

          说明:考生考试科目数量由4科增加至6科。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改革前

日 期

上午

下午

6月7日

语 文

(9∶00-11∶30)

数  学

(15∶00-17∶00)

6月8日

(文、理)综合

(9∶00-11∶30)

外  语

(15∶00-17∶00)

 

改革后

全国统一高考时间安排表

 

 

时间\科目

上午

下午

1月8日

外语听力(9:00开始)

 

 

 

 

6月7日

语文(9:00-11:30)

数学(15:00-17:00)

6月8日

 

外语笔试(15:00-16:40)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科目

上午

 

下午

 

8:00-9:30

11:00-12:30

15:30-17:00

6月9日

物理

思想政治

化学

6月10日

历史

生物

地理

         变化点:改革后,考试分为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2部分进行。

1.高考科目时间仍按教育部统一安排,基本保持不变。其中变化是,我省外语听力与笔试分开,听        力考试单独安排在1月8日进行。

2.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安排在高考后的6月9日-10日两天进行,每天考3科。

 

    (四)考试成绩及赋分方式

 

改革前

改革后

成绩总分

750分

750分

 

 

成绩构成

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4科原始分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综合为300分。

语文、数学、外语3科原始分数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3科转换等级分数相加,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科原始分满分均为150分,等级考科目等级转换等级分每科满分为100分。

分数形式

4科全部为原始分

3科原始分+3科等级转换等级分

    说明:外语科目成绩由外语听力成绩和笔试成绩构成,分别是30分、120分。外语听力部分有2次考试机会,取最高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部分有1次考试机会,取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

 

 

二、报考科类和录取批次发生重大变化

 

 

改革前

改革后

报考科类

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等5类

普通、艺术和体育等3类

 

科目要求

分文、理科,高校无考试科目范围要求。

不分文理科。高校有考试科目要求,每个专业确定0—3科选考科目。

 

 

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普通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等5个批次。

普通类录取批次改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3个批次;体育类录取批次改为提前批和常规批2个批次。艺术类录取批次不变。

 

划线办法

各科类均划定本科、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类划有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普通类和体育类不再划定本科、专科分数线,改为划定一段线、二段线;普通类划有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代替改革前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艺术类划线办法不变。

 

 

  (一)普通类录取批次和划线办法

   1.录取批次

 

改革前

改革后

 

录取批次

包括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普通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等5个批次。

改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3个批次。

 

    普通类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招生类别如下:

         

         录取批次的主要变化:

    (1)不再严格限定本专科批次。常规批不再严格划分本专科批次,淡化本专科批次的概念,打破了人为给招生院校和专业分批分等的既有格局,促使所有院校专业公平竞争,激发院校专业的发展活力。

    (2)提前批2点变化。一是将以前的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合并为提前批,其中飞行技术、直招士官生有专科招生专业。二是仍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第一次志愿填报只能填报一个学校志愿,第二次志愿填报增加至4个院校顺序志愿。

    (3)新增特殊类型批。取消自主招生批,新增特殊类型批。

 

     2.划线办法

 

改革前

改革后

 

分数线

划定:

1.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3.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划定:

1.一段线

2.二段线

3.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划定3条分数线:

    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线上考生获得两种资格:一是填报提前批本科志愿的资格;二是在常规批首先填报普通类本科志愿的机会。

    二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达到二段线但是未达到一段线的考生,提前批志愿填报时,可填报专科志愿;常规批志愿填报时,不能参与第一次本科志愿填报,可参与第二次、第三次志愿填报,选报剩余本科计划及填报专科计划。

    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此线仅作为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资格线。

    主要变化

   (1)分数线的作用有变化。不再划定本科、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一段线、二段线仅作为分段填报志愿的资格线,未达到一段线的考生也有机会参与常规批部分本科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2)划线比例有变化。

一段线按本科招生计划的1:1.2划定,往年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本科招生计划的1:1.1划定,划线范围适当扩大。

 

 

   (二)艺术类录取批次和划线办法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继续划定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

 

 

改革前

改革后

录取批次

 

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专科普通批3个批次

保持不变

 

 

分数线划定

 

艺术类以普通文理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为依据分美术、音乐等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文理类专科文化控制线相同。

划线是以普通类一段线依据分美术、音乐等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专科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三)体育类录取批次及划线办法

      体育类录取变化也较大,主要变化与普通类相似,体现在如下方面:

 

改革前

改革后

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专科普通批3个批次。

改为提前批、常规批2个批次。

 

 

划线办法

划定体育专业本科及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体育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按招生计划1∶1.4的比例确定

不再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计算综合分数,按综合分数划定体育类一段线、二段线,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分段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

平行志愿以学校为志愿单位,“1个学校+若干专业”是1个志愿。

平行志愿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志愿单位,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就是1个志愿。

 

    划线办法:

    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分数划线。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办法计算。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二段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与普通类考生一样,未达到一段线的考生也可填报本科志愿,不再有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概念。而且一段线是依据综合分划定,不再单独限定文化控制线,体育专业成绩突出的考生即使文化成绩相对较低,也可能达到一段线,进而首先填报本科志愿,突出了专业成绩的重要性。

各批次志愿设置及填报如下图:

 

 

 

     三、志愿设置和填报要求发生重大变化

    

        (一)普通类志愿设置及填报

 

     1、志愿设置

     常规批:

 

改革前

改革后

 

志愿设置

平行志愿以学校为志愿单位,“1个学校+若干专业”为1个志愿。

平行志愿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志愿单位,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

填报方式

分本科批、专科批填报。本科提前批设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本科普通批设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填报1次志愿;专科普通批设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

提前批安排2次志愿填报。常规批安排3次志愿填报,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志愿个数

本科普通批12个院校志愿

常规批96个“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

 

    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志愿设置,与改革前相比变化不大,仍然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学校+若干专业”是1个志愿。

 


 

 


 

       具体来说:提前批,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专科志愿,本科、专科志愿只能选其中一个;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专科志愿。

    特殊类型批,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提出的分数要求、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与往年自主招生批基本保持不变)

    常规批的志愿设置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2、投档录取

    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投档办法基本与改革前保持不变;常规批平行志愿是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学校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将考生直接投档到具体高校的具体专业上,这是志愿单位变化带来的投档变化。

    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也相同则全部投档。

 

      

        (二)艺术类志愿设置及填报

     1、志愿设置

 

 

改革前

改革后

 志愿设置及填报

本科提前批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保持不变

 

 

 

本科批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

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可报12个院校,第二次征集可报10个院校。

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

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专科批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艺术类使用本校校考成绩的高校专业实行单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其他高校和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均可填报12个院校志愿。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各批次志愿设置及填报如下图:

 

 

 

 

 


 

 

   2、各批次投档录取:

   本科提前批。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本科批。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统考及部分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专业成绩

文化成绩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

70%

30%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

30%

70%

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

30%

70%

书法类(使用联考成绩)

40%

60%

音乐类、舞蹈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专科批。校考专业遵循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根据综合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其他专业认可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和校考成绩,遵循考生志愿,根据文化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三)体育类志愿设置及填报

   

    1、志愿设置

 

改革前

改革后

 

志愿设置

平行志愿以学校为志愿单位,“1个学校+若干专业”是1个志愿。

平行志愿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志愿单位,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就是1个志愿。

 

  各批次志愿设置及填报如下图:

            

          2、两个批次的投档录取办法:

      提前批。遵循考生志愿,依据综合分数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常规批。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综合分数,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平行志愿同分考生排序办法与普通类考生一致。

 

    四、如何把握政策变化,科学填报高考志愿

  

      (一)准确把握“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的变化特点

    第一,填报的基本单位发生了变化。以前的模式下,主要是以学校为单位,然后在这个学校的范围内选定若干招生专业,学校是根本和基础。新的模式下,考生可以具体到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就是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选择更加精准,突破了学校的限制,更加突出了专业的重要性,专业是关键和基础。

    第二,填报的个数发生了变化。志愿单位的改变直接带来了数量的变化,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就是1个志愿,占据的志愿数量更多了。比如原来的模式下同时报考北京大学的数学、物理、化学3个专业,只需要填报在北京大学1个单位下,新的模式下则需要填报数学+北京大学,物理+北京大学,化学+北京大学3个志愿。

    第三,增加了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报专业的时候,以前查看报考指南的时候,在同一个科类里,除有特殊要求外,考生基本可以填报所有专业,但在新的模式下,考生还需要关注每个专业的选科要求,看自己是否符合。

第四,取消了“因不服从调剂而退档”。以前的志愿模式下,部分考生因不服从院校的专业调剂,而被投档院校退档。“专业(专业类)+学校”取消了专业调剂,考生不必担心被调剂到不喜欢的专业了,考生也因此不会存在“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而退档”。

    另外,“专业(专业类)+学校”的模式仍然是平行志愿,与原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相比,仍然有一些共同的规则。

    第一,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都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先从最高分(位次)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是从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投档。

    第二,志愿顺序对考生有先后之分。对考生来说,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位次、志愿顺序进行。计算机对考生所填报的96个志愿依次进行检索,先检索第1个志愿,符合条件就投档,不符合条件立即检索第2个志愿,以此类推。一旦检索到符合条件的志愿并投档,后续志愿立即同时失效。所以对考生来说,精心安排志愿次序非常重要。当然,平行志愿的每一个志愿,对考生来说都是第一志愿,不管被第几个志愿录取都是第一志愿。

第三,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一个专业志愿,其余专业志愿即失效。即使考生被投档的专业退档,也不会再参与后面志愿的投档,需要在下一次重新填报志愿。

   (二)关于志愿填报的信息查询渠道

    一是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计划,内容包括院校、专业(专业类)、层次、选考科目要求、计划数、学制、学费参考等。一般在当年6月中旬在《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现代教育》6月增刊)上向社会公布。自每段(次)录取结束后,剩余院校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dzk.cn)统一公布。

    二是招生高校的招生章程。认真研读报考院校当年招生章程,其中特别是各专业对考生的要求,如体检、外语语种、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选考科目要求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一定不要填报,否则一旦投档到某个高校的专业,又不符合高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就会造成退档。可登录高校的官方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询。

    三是往年的专业录取情况。填报志愿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将发布前三年各院校专业(分文理)录取平均分、最低分和相应位次(或名次)等信息,供考生做参考。

    四是当年考生成绩排序信息。对于普通类考生来说,提供“1+6”成绩的有关排序信息,“1”是指高考总成绩,“6”是指等级考试6科中,选考某一科的所有考生总成绩分段表。参加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的,还提供艺术类统考综合成绩分段表、联考综合成绩分段表,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分段表,体育类综合成绩分段表等,填报志愿前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三)填报志愿应当注意的事项

    填报志愿时,首先应对自身情况有较为客观的判断,不能盲目攀高,也不要妄自菲薄,要结合实际,综合分析、科学选择。所选择志愿应该与兴趣爱好、特长优势相符,跟自己性格相匹配;应该与自己成绩位次及身体条件相符合;应该与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去向相吻合。

    一是充分了解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全面了解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了解自己所属类别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时间、投档录取规则等情况。

    二是理性分析现有数据信息。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和位次,理性参考往年招生录取数据等信息,初步研判报考的高校、专业层次,大致在哪些范围。

    三是综合考虑专业、院校、地域、类别等因素。可首选出考生喜欢、特长或优势的若干个专业,再考虑高校、地域等因素;也可首选出若干所高校,再考虑专业等因素;还可以学校和专业兼顾选择。

    四是认真研读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务必仔细研读了解。在研读分析高校招生章程的基础上,优化填报志愿备选名单。

    五是筛选形成合理梯度的志愿预填名单。在平行志愿招生批次,要拉开适当的梯度,以增加录取几率。从“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三梯度入手,选择足量的“专业(专业类)+院校”志愿,分别放在“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三个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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